治理與團隊
設定管治架構
治理功能記錄指導委員會成員、IMO 角色及工作流負責人,確保每項決策均有負責人及上報路徑。
概述項目架構:誰擔任督導委員會成員、誰主管整合管理辦公室、誰領導各工作流。
此處所列人員屬於記錄性質,而非席位。一位從不登入的督導委員會成員無需支付費用,但仍應列於圖表之上,因為圖表反映的是問責關係,而非授權席位。只有登入後需要編輯的人員才須佔用付費席位;閱讀功能則免費開放。
治理架構是處理升級事宜的依據:被阻滯的事項均有指定負責人及明確的上呈途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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